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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31/T 389—2015

  • 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公布日期:2015-06-15
  • 法规文号/标准号:DB31/T 389—2015
  • 施行日期:2015-10-01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31/T 389—2015-环安宝@法规宝

5.3.1  要求

5.3.1.1  布置

5.3.1.1.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安装的独立接闪杆的杆塔、架空接闪线的端部和架空接闪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混凝土杆塔、支柱,可作为引下线;引下线应不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12 m。

5.3.1.1.2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应大于18 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m。

5.3.1.1.3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应不少于2根。建筑物周长不超过25 m,且高度不超过40 m 时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 m;高度超过40 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砖烟囱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连接或焊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

5.3.1.1.4  引下线明敷时,应在各专设引下线距离地面0.3 m~1.8 m处装设断接卡。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釆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 接板,供测量、接人工接地体和作等电位连接用。当仅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釆用埋入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 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3 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釆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 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连接板处应有明显标志。

5.3.1.1.5  在易受机械损伤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地面上1.7 m至地面下0.3 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取暗敷或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5.3.1.1.6  当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接地引下线时,应在构件或管道与接地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确保电气贯通。

5.3.1.1.7  专设引下线一般釆用明敷,利用建筑物内主钢筋或其他金属构件作引下线采用暗敷。

5.3.1.1.8  引下线可沿建筑物最易受雷击的屋角外墙明敷,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建筑物的消防梯、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例如,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 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5.3.1.2  材料规格

5.3.1.2.1  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符合GB 50057-2010中表5.2.1的规定。

5.3.1.2.2  当引下线釆用暗敷时,其圆钢直径应不小于10 mm,扁钢截面应不小于80 mm2

5.3.1.2.3  当独立烟囱上的引下线釆用圆钢时,其直径应不小于12 mm;釆用扁钢时,截面应不小于100 mm2,厚度不小于4 mm。

5.3.1.2.4  明敷引下线应热镀锌或涂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尚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他防腐措施。

5.3.1.3  其他

5.3.1.3.1  引下线应与接闪器和接地装置可靠连接,引下线的接地电阻不大于」Q。

5.3.1.3.2  明敷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应符合GB 50057-2010中表5.2.6的规定。

5.3.1.3.3  引下线应乎整顺直,固定可靠,每个支持件应能承受大于49 N(5 kg〉的水股拉力。

5.3.1.3.4  引下线应有防腐措施.锈蚀残存截面积不小于2/3。

5.3.1.3.5  引下线上应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

5.3.1.3.6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引下线的结构主筋应在接头处用黄色油漆涂刷长度2 cm~5 cm的色环。

5.3.1.3.7  引下线的焊接应符合5.2.1.3.2的规定。

5.3.2  检测

5.3.2.1  布置

使用卷尺、直尺等测量引下线的间距、保护措施、断接卡的设置高度是否符合5.3J.1的规定。检查断接卡电气可靠连接状况。

5.3.2.2  材料规格 '

使用游标卡尺测量每根引下线的尺寸规格是否符合5.3.1.2的规定。

5.3.2.3  其他

5.3.2.3.1  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是否符合5.3.1.3.1的规定。

5.3.2.3.2  使用卷尺、直尺等测量支持件的间距是否符合5.3.1.3.2的规定。

5.3.2.3.3  可使用加力法检查支持件的承受力是否符合5.3.1.3.3的规定。固定可靠程度可采用加力法检查。

5.3.2.3.4  使用游标卡尺测量引下线的实际尺寸,计算有效残存截面积是否符合5.3.1.3.4的规定。

5.3.2.3.5  釆用目测法检查引下线上是否有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

5.3.2.3.6  采用目测法检查作为引下线的结构主筋的色环是否符合5.3.1.3.6的规定。

5.3.2.3.7  使用卷尺、直尺等测量焊接长度是否符合5.3.1.3.7的规定。

5.3.2.3.8  检查专设引下线的断接卡的设置是否符合GB 50057-2010中5.3.6的规定。测量接地电阻时,应断开断接卡。专设引下线与环形接地体相连时,测量接地电阻可不断开断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