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DB21∕T 1825—2026
- 制定机关: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6-01-07
- 法规文号/标准号:DB21∕T 1825—2026
- 施行日期:2026-02-07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DB21∕T 1825—2026-环安宝@法规宝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 年度辽宁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2022]11 号),沈阳建筑大学会同相关单位组成编写组对《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规程》DB21/T 1825-2010 进行修订。
规程编写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以及“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当前自动跟踪灭火射流系统技术的发展及应用情况,认真总结和深入调查了省内外工程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内相关标准、规范,进行了严谨的科学论证,广泛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反复讨论和认真分析,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共 7 章 6 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和符号;3 基本规定;4 设计;5 系统施工;6 验收;7 维护管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调整主要章节的布局;
2.精简术语数量,增加符号注释;
3.取消预作用系统;
4.取消额定流量小于 5L/s 的灭火装置及其相关规定;
5.增加自动消防炮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设计最大保护半径的计算方法;
6.其他相关修改。
本规程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沈阳建筑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使用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沈阳建筑大学(邮编:110168;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中路 25 号;电话:024-24690700;电子邮箱:zlclicheng@sina.com)或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邮编:110011;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 2 号;电子邮箱:lnsjstkjc@163.com),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程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规程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大学
参编单位:辽宁省消防协会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鞍山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市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睿实智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科大立安安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联纵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赛思环境工程设计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主编:张立成
参编人员:孙文章 李微 关大巍 叶友林 金鹏 王辛 刘维 张野
周东旭 梅志斌 兰宇 李宇波 李昕 张建清 吴军 张海军
王文强 马福生 石晓龙 杨辉 李志新 苏杨 王洪涛 安宇
冯锴 鞠一秋 高晗 张志磊 陈笑 张驰
审查人员:郭晓朝 马瑛 孙志成 高鹏飞 于广彬 王志民 于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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