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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2012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2-05-11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6944-2012
  • 施行日期:2012-12-01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6944-2012-环安宝@法规宝

4.6.1   一般规定

        本类包括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分为2项。

4.6.2   项别

4.6.2.1  5.1项:氧化性物质

        氧化性物质是指本身未必燃烧,但通常因放出氧可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的物质。

4.6.2.2  5.2项:有机过氧化物

4.6.2.2.1  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含有两价过氧基(-O-O-)结构的有机物质。

4.6.2.2.2  当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视为非有机过氧化物:

        a) 其有机过氧化物的有效氧质量分数[按式(1)计算]不超过0%,而且过氧化氢质量分数不超过1.0%;

        b) 其有机过氧化物的有效氧质量分数不超过5%,而且过氧化氢质量分数超过1.0%但不超过7.0%。

4.6.2.2.3  有机过氧化物按其危险性程度分为七种类型,从A型到G型:

        a) A型有机过氧化物

        装在供运输的容器中时能起爆或迅速爆燃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

        b) B型有机过氧化物

        装在供运输的容器中时既不起爆也不迅速爆燃,但在该容器中可能发生热爆炸的具有爆炸性质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该有机过氧化物装在容器中的数量最高可达25kg,但为了排除在包件中起爆或迅速爆燃而需要把最高数量限制在较低数量者除外。

        c) C型有机过氧化物

        装在供运输的容器(最多50kg)内不可能起爆或迅速爆燃或发生热爆炸的具有爆炸性质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

        d) D型有机过氧化物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接受装在净重不超过50kg的包件中运输的有机过氧化物配置品:

        1)  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部分起爆,不迅速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显示任何激烈效应。

        2)  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根本不起爆,缓慢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显示激烈效应。

        3)  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根本不起爆或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中等效应。

        e) E型有机过氧化物

        在实验室试验中,既不起爆也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只显示微弱效应或无效应,可以接受装在不超过400kg/450L的包件中运输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

        f) F型有机过氧化物

        在实验室试验中,既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只显示徽弱效应或无效应,并且爆炸力弱或无爆炸力的,可考虑用中型散货箱或罐体运输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

        g) G型有机过氧化物

        1)  在实验室试验中,既不在空化状态下起爆也不爆燃,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不显示任何效应,并且没有任何爆炸力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应免予被划入5.2项,但配制品应是热稳定的(50kg包件的自加速分解温度为60℃或更高),液态配制品应使用A型稀释剂退敏。

        2)  如果配制品不是热稳定的,或者用A型稀释剂以外的稀释剂退敏,配制品应定为F型有机过氧化物。

4.6.3 第5类:危险货物包装类别的划分

        5.1项氧化性物质根据氧化性固体和氧化性液体的危险性划分包装类别。

4.6.3.1  氧化性固体

        氧化性固体按照GB/T21617所述的试验程序和下列标准划定包装类别,

4.6.3.1.1   Ⅰ类包装:该物质样品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4:1或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小于溴酸钾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3:2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

4.6.3.1.2   Ⅱ类包装:该物质样品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4:1或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等于或小于溴酸钾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2:3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并且未满足Ⅰ类包装的标准;

4.6.3.1.3   Ⅲ类包装:该物质样品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4:1或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等于或小于溴酸钾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3:7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并且未满足Ⅰ类包装和II类包装的标准;

4.6.3.1.4   非5.1项:该物质样品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4:1或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都不发火并燃烧,或显示的平均燃烧时间大于溴酸钾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3:7的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

4.6.3.2  氧化性液体

        氧化性液体按照GB/T21620所述的试验程序和下列标准划定包装类别。

4.6.3.2.1   Ⅰ类包装:该物质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1:1的混合无进行试验时,自发着火,或该物质与纤维素之比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50%高氯酸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

4.6.3.2.2   Ⅱ类包装:该物质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或等于40%氯酸钠水溶液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并且未满足Ⅰ类包装的标准;

4.6.3.2.3   Ⅲ类包装:该物质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小于或等于65%硝酸水溶液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并且未满足Ⅰ类包装和Ⅱ类包装的标准;

4.6.3.2.4   非5.1项:该物质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1:1的混合物进行试验时,显示的压力上升小于2070kPa(表压) ;或显示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大于65%硝酸水溶液与纤维素之比为按质量1:1的混合物的平均压力上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