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
- 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
- 公布日期:2021-09-01
- 法规文号/标准号:
- 施行日期:2021-09-01
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环安宝@法规宝
生产运行管理通过相关操作规程、工艺卡片、交接班制度、开停车管理等规范企业生产运行活动,降低人员操作和生产运行风险。
9.1 重点评估内容
1.评估企业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
2.评估企业工艺运行参数与工艺卡片的一致性,评估油气储罐是否存在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的情况;
3.评估企业安全阀、泄压保护、报警、安全联锁等重要保护措施的运行情况;
4.评估企业装置运行监测预警设置、处理及管理情况,评估有关监测监控数据是否按要求全部接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正常投用;
5.评估企业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
6.评估企业工艺纪律、交接班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情况。
9.2 生产运行评估检查表
生产运行评估可参考表9中规定的相关内容开展。
表9 生产运行评估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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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检查依据 |
扣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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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应建立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包括编写、审查、批准、颁发、使用、控制、修改及废止的程序和职责等内容。 |
查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二)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第1条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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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企业应制订操作规程,并明确工艺控制指标。 |
查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二)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第2条 |
1.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十七条判定为重大隐患的扣150分; 2.其他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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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操作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岗位生产工艺流程,工艺原理,物料平衡表、能量平衡表,关键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防止和纠正偏离正常工况的方法及步骤; 2.装置正常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 3.工艺参数一览表,包括设计值、正常控制范围、报警值及联锁值; 4.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危害信息、应急处理原则以及操作时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 |
查操作规程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二)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第3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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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应根据生产特点编制工艺卡片,工艺卡片应与操作规程中的工艺控制指标一致。 |
查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二)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第4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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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企业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当工艺技术、设备发生重大变更时,要及时审核修订操作规程。 |
查操作规程确认记录、修订记录,查变更管理台账、重大变更是否及时修订操作规程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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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企业应组织专业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编制、修订和审核操作规程,将成熟的安全操作经验纳入操作规程中。 |
查操作规程编制、修订和审核记录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二)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第6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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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业要确保作业现场始终存有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以方便现场操作人员随时查用。 |
查企业现场是否存有最新版本的操作规程文本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八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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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查培训记录,随机对岗位人员进行访谈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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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现场表指示数值、DCS控制值与工艺卡片控制值应保持一致。 |
查现场、DCS与工艺卡片数据一致性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四)工艺运行管理第1条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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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企业应建立岗位操作记录,对运行工况定时进行监测、检查,并及时处置工艺报警并记录。 |
查控制系统历史记录和报警处置记录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四)工艺运行管理第2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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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信号应送至有人值守的现场控制室、中心控制室等进行显示报警。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对报警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并定期对所发生的各种报警和处理情况进行分析。 |
查报警处警记录 |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 50493-2019)第3.0.2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第十九条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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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生产过程中严禁出现超温、超压、超液位运行情况;对异常工况处置应符合操作规程要求。 |
查控制系统历史记录,异常工况处置记录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四)工艺运行管理第3条 |
扣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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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企业应严格执行联锁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1.现场联锁装置必须投用、完好; 2.摘除联锁有审批手续,有安全措施; 3.恢复联锁按规定程序进行。 |
查联锁管理制度,查联锁的投用情况,联锁摘除、恢复记录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四)工艺运行管理第4条 |
1.存在联锁随意摘除情形的扣50分; 2.其他情形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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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当工艺路线、控制参数、原辅料等发生变更时,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开展变更安全风险分析;变更后应对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
查变更管理台账和操作规程及修订记录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四)工艺运行管理第5条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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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企业应建立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制度,并符合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工艺参数操作; 2.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有操作记录;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
查操作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制度,查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四)工艺运行管理第6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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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停车前,企业要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 |
查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记录、开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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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企业要落实开停车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开停车方案,建立重要作业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开车过程中装置依次进行吹扫、清洗、气密试验时,要制定有效的安全措施;引进蒸汽、氮气、易燃易爆介质前,要指定有经验的专业人员进行流程确认;引进物料时,要随时监测物料流量、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情况,确认流程是否正确。 |
查开车步骤确认记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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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应严格控制进退料速率,现场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检,监控有无泄漏等异常现象。 |
查开停车方案、开停车巡检记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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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停车过程中的设备、管线低点的排放应按照顺序缓慢进行,并做好个人防护;设备、管线吹扫处理完毕后,要用盲板切断与其他系统的联系。抽堵盲板作业应在编号、挂牌、登记后按规定的顺序进行,并安排专人逐一进行现场确认。 |
查停车方案及盲板作业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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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有关监测监控数据全部接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正常投用。 1.监测监控对象:化工园区的值班监控中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的值班监控中心、重大危险源(包括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罐区、仓库、生产装置等)。 2.监测监控数据:主要包括化工园区和企业的值班监控中心、企业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视频监控实时图像,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重要监测数据和预警数据等。上述监测预警数据应实时传输至化工园区和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涉及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重大风险监测分析数据和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图像应实时传输至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并根据需要接入应急管理部。 |
查现场 |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9〕11号)二、系统定位和建设目标(一)系统定位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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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在单台设备交付检维修前与检维修后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条件确认。 |
查安全条件确认记录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四)工艺运行管理第6条 |
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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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储罐切水作业、液化烃充装作业、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等危险作业应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作业时应严格执行作业程序。作业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
查是否制定相关作业程序,与相关岗位人员访谈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1安全基础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七)作业安全管理第6条 |
1.若发现现场切水、切罐、装卸车离人情形的扣50分; 2.缺少危险类作业程序或其他作业人员离开现场的扣10分; 3.其他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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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企业应建立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时装卸设施接口连接可靠性确认制度;装卸设施连接口不得存在磨损、变形、局部缺口、胶圈或垫片老化等缺陷。 |
查制度,查记录,查现场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19〕78号)4装置运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七)储运系统安全设施第13条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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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
查记录,查现场 |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安监总政法(2017)15号) |
1.频繁出现浮盘落底运行,且没有相应的安全控制规程的扣50分; 2.其他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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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雨水和含油污水出防火堤外的切断阀正常应处于关闭状态。 |
查现场 |
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建议 |
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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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应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严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
查现场,查记录 |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十条 |
1.判定为重大隐患的扣150分; 2.其他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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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
查现场,查记录 |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安监总政法(2017)15号) |
扣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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