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公布日期:2016-07-09
- 法规文号/标准号:JGJ80-2016
- 施行日期:2016-12-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6-环安宝@法规宝
7 . 1 一 般 规 定
7.1.1交叉作业时,下层作业位置应处于上层作业的坠落半径 之外,高空作业坠落半径应按表7.1.1确定.安全防护棚和警戒 隔离区范围的设置应视上层作业高度确定,并应大于坠落半径.
表7.1.1坠落半径
序号 |
上层作业高度(h) |
坠落半径(m) |
1 |
2≤h≤5 |
3 |
2 |
5<h≤15 |
4 |
3 |
15<h≤30 |
5 |
4 |
h>30 |
6 |
7.1.2交叉作业时,坠落半径内应设置安全防护棚或安全防护 网等安全隔离措施.当尚未设置安全隔离措施时,应设置警戒隔 离区,人员严禁进入隔离区.
7.1.3处于起重机臂架回转范围内的通道,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7.1.4施工现场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7.1.5不得在安全防护棚棚顶堆放物料。
7.1.6当 采用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棚架构时,应符合国家现行 相关脚手架标准的规定。
7.1.7对不搭设脚手架和设置安全防护棚时的交叉作业,应设 置安全防护网,当在多层、高层建筑外立面施工时,应在二层及 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防护网,同时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 的安全防护网。
7 . 2 安 全 措 施
7.2.1安全防护棚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安全防护棚为非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 应小于3m;当安全防护棚为机动车辆通行时,棚底至地面高度不应小于4m。
2 当建筑物高度大于24m并采用木质板搭设时,应搭设双 层安全防护棚.两层防护的间距不应小于700mm,安全防护棚 的高度不应小于4m。
3当安全防护棚的顶棚采用竹笆或木质板搭设时,应采用 双层搭设,间距不应小于700mm;当采用木质板或与其等强度 的其他材料搭设时 , 可采用单层搭设 , 木板厚度不应小于 10mm。防护棚的长度应根据建筑物高度与可能坠落半径确定。
7.2.2安全防护网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防护网搭设时,应每隔 3m设一根支撑杆,支撑杆水平夹角不宜小于45°;
2当在楼层设支撑杆时,应预埋钢筋环或在结构内外侧各设一道横杆;
3安全防护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应拼接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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