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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31/T 389—2015

  • 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公布日期:2015-06-15
  • 法规文号/标准号:DB31/T 389—2015
  • 施行日期:2015-10-01

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技术规范 DB31/T 389—2015-环安宝@法规宝

5.2.1  要求

5.2.1.1  布置

        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应根据表1的滚球半径计算保护范围,使被保护物处于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 的保护范围之内,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放管的保护 范围应按GB 50057-2010第4.2.1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确定;接闪网网格尺寸和防侧击雷要求应 符合表1的规定;接闪带的敷设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2.4,4.3.1和4.4.1的规定;接闪带明敷时, 转弯半径应不小于100 mm;屋顶转角处接闪带应沿外檐敷设或设一根0.5 m接闪杆;当建筑物利用屋顶的钢筋作接闪器时,应有防止可能发生混凝土碎块坠落等事故隐患的措施。

表1各类防雷建筑物滚球半径、网格尺寸要求

5.2.1.2  材料规格

5.2.1.2.1接闪杆釆用热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时,其尺寸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5.2.1.2.2  独立烟囱上釆用热镀锌接闪环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2 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100 mmL 厚度不应小于4 mm。

5.2.1.2.3  接闪网和接闪带宜釆用圆钢或扁钢,优先釆用圆钢。圆钢直径应不小于8 mm,扁钢截面应 不小于48 mm2 ,其厚度应不小于4 mm。

5.2.1.2.4  架空接闪线和接闪网宜釆用截面不小于50 mm2的热镀锌钢绞线或铜绞线。

5.2.1.2.5  明敷接闪导体固定支架的间距应符合GB 50057—2010中表5.2.6的规定。

5.2.1.2.6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釆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铅板的厚度不应小于2 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5 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65 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0.7 mm;

        ——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板的厚度不应小于4 mm,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5 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7 mm;

        ——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薄的油漆保护层或1 mm厚沥青层或0.5 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5.2.1.2.7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中突出屋面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风管、烟囱等物体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作接闪器的,在其各部件之间连成电气通路的情况下, 应符合下列要求:

        ——旗杆、栏杆、装饰物等,其尺寸符合5.2.1.2.1和5.2.1.2.2的规定;

        ——钢管、钢罐的壁厚不应小于2.5 mm。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内介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时,壁厚不应小于4 mm。固定顶或浮顶金属油(气)罐,利用罐体作为接闪器时,其钢板厚度 不应小于4 mm。

5.2.1.2.8  接闪器应热镀锌或涂漆,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尚应釆取加大截面或其他防腐措施。

5.2.1.2.9  不得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天线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

5.2.1.3 其他

5.2.1.3.1  接闪器支持件间距应均匀,水平部分或垂直直线部分为0.5 m~1.0 m;弯曲部分为0.3 m~ 0.5 m。接闪器应固定可靠,每个支持件应能承受大于49 N(5 kg)的垂直拉力。

5.2.1.3.2  接闪器应焊接良好,且与避雷引下线可靠连接。焊接应采用搭接焊,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 规定:

        ——扁钢与扁钢搭接为扁钢宽度的2倍,不少于三面施焊;

        ——圆钢与圆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圆钢与扁钢搭接为圆钢直径的6倍,双面施焊;

        ——扁钢与钢管,扁钢与角钢焊接,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或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

5.2.1.3.3  接闪器的锈蚀残存截面积应不小于2/3。

5.2.1.3.4  接闪带应平整顺直。接闪带跨越变形缝、伸缩缝应有补偿措施。

5.2.1.3.5  接闪器上应无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

5.2.1.3.6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应不小于5 m。

5.2.1.3.7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侧击措施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2.4第七款的规定。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侧击措施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3.9的规定。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侧击措施应符合GB 50057—2010中4.4.8的规定。

5.2.2  检测

5.2.2.1  布置

5.2.2.1.1  使用经纬仪、测高仪和卷尺等测量接闪器的高度、长度,建筑物的长、宽、高,根据建筑物防雷类别用滚球法计算其保护范围(计算公式见GB 50057-2010附录A)。

5.2.2.1.2  使用卷尺等测量网格尺寸是否符合表1的规定。

5.2.2.1.3  使用经纬仪等测量侧击雷防护高度是否符合5.2.1.3.7的规定,并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侧击高度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5.4.1.3.4 的规定。

5.2.2.1.4  检查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超过60 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及显著突出物的保护措施是否符合GB 50057—2010中4.3.9和4.4.8的规定。

5.2.2.1.5  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的接地电阻是否符合5.4.1.3.4要求。

5.2.2.1.6  检测接闪带的敷设是否符合5.2.1.1的规定。

5.2.2.2  材料规格

           使用游标卡尺、钢尺等测量接闪器材料规格是否符合5.2.1.2的规定。

5.2.2.3  其他

5.2.2.3.1  使用卷尺、直尺等测量支持件的间距是否符合5.2.1.3.1的规定。可使用加力法检查支持件的承受力是否符合5.2.1.3.1的规定。

5.2.2.3.2  釆用目测法检查接闪器焊接是否良好,与引下线的连接是否可靠。

5.2.2.3.3  釆用目测法检查接闪器是否平整顺直,检查接闪带跨越变形缝、伸缩缝是否有补偿措施。5.2.2.3.4使用游标卡尺测量接闪器的实际尺寸,计算有效残存截面积是否符合5.2.1.3.3的规定。5.2.2.3.5釆用目测法检查接闪器上是否有附着的其他电气线路。

5.2.2.3.6  使用卷尺等测量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接闪器与树木的距离是否符合5.2.1.3.6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