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 GB50475-2008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公布日期:2008-11-27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50475-2008
- 施行日期:2009-07-01
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 GB50475-2008-环安宝@法规宝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67 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石油化工全厂性仓库及堆场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475-2008. 自2009 年7 月1 日起实施。其中,第1. 4(2) 、7.2.11 、7.4.2(3 、4 、5) 、8.2.4 (1)、8. 3. 5 、10. 1. 2 、11. 1 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 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文件“关于印发《 2005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5]124 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组织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石油化工仓库几十年来有关设计、建设、管理经验,适应石化行业工厂设计模式改革以及大规模生产的要求,广泛征求了设计、施工、管理人员的意见,对其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1 章和7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仓库及堆场类型、总平面及竖向布置、仓储工艺、储存天数、建筑设计、堆场、控制与管理、仓储机械、安全与环保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由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
有关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有关资料寄至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邮政编码, 315207)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镇海石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主要起草人:蒋明火 陈一峰 蔡才欣 周 蓉 王 伟
赵立渭 周家祥 吴绍平 叶宏跃 范其海
江水木 范晓梅 王建锋 胡镇仕 赵常武
姚 琦 陆凤丽 赵凯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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