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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2024-06-01起失效)
- 制定机关: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19-05-24
- 法规文号/标准号:沪应急行规〔2019〕2号
- 施行日期:2019-06-01
上海市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2024-06-01起失效)-环安宝@法规宝
每一项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风险等级按照升级后的固有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分别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
企业应当将全部作业单元网格化,将各网格风险等级在厂区平面布置图中用红、橙、黄、蓝4种颜色标示,形成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图例见附件1。当遇多层建筑或操作平台风险标注位置重叠时,可以分别绘制各层面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如技术可行,企业可以运用空间立体布置图进行标示。各网格风险等级按网格内各项危险有害因素的最高等级确定。
企业的整体安全风险等级按各网格的最高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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