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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货架使用规范 GB/T 33454-2016
- 制定机关:全国物流标淮化技术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6-12-30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T 33454-2016
- 施行日期:2017-07-01
仓储货架使用规范 GB/T 33454-2016-环安宝@法规宝
4.1 货架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2 对货架进行任何变动前,应征得货架供应商的许可。
4.3 货架的所有操作作业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万可上岗;叉车操作人员应有相应的作业操作证。
4.4 非仓储货架的专业安装人员禁止攀爬货架。
4.5 货架应设立警示标识显示其额定荷载及加载方式等信息。当同一个仓储区域内有多个不同承载能力的货架时,货架应在仟局部区域醒口的位置,显示其相应的額定荷载及加载方式。
4.6 装载应根据供应商规定的加载方式进行,单元荷载应不大于額定荷载。
4.7 物流器具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其尺寸和类型应与货架结构相匹配。
注:物流器具是指托盘、料箱、仓储笼、堆垛架等采用叉车装远的物流周转器具。
4.8 除非在货架设计时已经考虑,单元荷载的实际尺寸不应超出货架安全操作所需安全距离.不应出现图I所示的不正确荷载布置。
4.9 货架的操作通道或区域内应确保没有障碍物。
4.10 在货架及共周围应设罟防护措施,避免对货架及操作人员造成损伤。
4.11 叉车在任何时候都应按规定进行驾驶,避免对货架产生碰撞造成损伤。
4.12 货您发生任何意外损伤时,作业人员应立即设置防护围挡或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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