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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13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公布日期:2013-01-28
  • 法规文号/标准号: GB50093-2013
  • 施行日期:2013-09-01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093-2013-环安宝@法规宝

7.6.1  从外部进入仪表盘、柜、箱内的电缆电线,应在其导通检查及绝缘电阻检查合格后再进行配线。

7.6.2  仪表盘、柜、箱内的线路宜敷设在汇线槽内,在小型接线箱内可明线敷设。当明线敷设时,电缆电线束应采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扎带扎牢,扎带间距宜为100mm~200mm。

7.6.3  仪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线前应校线,线端应有标号。

    2  剥绝缘层时不应损伤芯线。

    3  电缆与端子的连接应均匀牢固、导电良好。

    4  多股芯线端头宜采用接线端子,电线与接线端子的连接应压接。

7.6.4  仪表盘、柜、箱内的线路不得有接头,其绝缘保护层不得有损伤。

7.6.5  仪表盘、柜、箱接线端子两端的线路,均应按设计图纸标号。标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褪色。

7.6.6  接线端子板的安装应牢固。当端子板在仪表盘、柜、箱底部时,距离基础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50mm。当端子板在顶部或侧面时,与盘、柜、箱边缘的距离不宜小于100mm。多组接线端子板并排安装时,其间隔净距离不宜小于200mm。

7.6.7  剥去外部护套的橡皮绝缘芯线及屏蔽线,应加设绝缘护套。

7.6.8  当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余量。

7.6.9  备用芯线应接在备用端子上,或按使用的最大长度预留,并应按设计文件规定标注备用线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