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电阻式伴热器第1部分:通用和试验要求 GB/T 19518.1—2024
- 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4-03-15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T 19518.1—2024
- 施行日期:2024-10-01
爆炸性环境电阻式伴热器第1部分:通用和试验要求 GB/T 19518.1—2024-环安宝@法规宝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 19518《爆炸性环境 电阻式伴热器》的第1部分。GB/T 1951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和试验要求;
——第2部分:设计、安装和维护指南。
本文件代替GB/T 19518.1—2017《爆炸性环境 电阻式伴热器 第1部分:通用和试验要求》,与GB/T 19518.1—2017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GB/T 3836.1—2021条款适用性的表格(见表1);
——更改了稳态设计的要求(见4.5.2,2017年版的4.4.2);
——更改了受控设计的要求(见4.5.3,2017年版的4.5.3);
——增加了燃烧试验燃烧器和燃料的要求(见5.1.4);
——增加了最低温度冲击试验(见5.1.5.2);
——增加了电气绝缘材料的热稳定性试验中样品在芯轴上的缠绕要求(见5.1.11);
——增加了热性能试验(见5.1.12);
——更改了最高护套温度的测定的系统法(见5.1.13.3、5.1.13.4,2017年版的5.1.13.2);
——增加了户外暴露试验(见5.1.16);
——更改了标志的要求(见第6章,2017年版的6章);
——增加了文件的要求(见第7章);
——增加了关于伴热器产品设计验证方法的附录(见附录A)。
本文件修改采用IEC/IEEE 60079-30-1:2015《爆炸性环境 第30-1部分:电阻式伴热器 通用和试验要求》。
本文件与IEC/IEEE 60079-30-1:2015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附录A对应IEC/IEEE 60079-30-1:2015的附录C;
——附录B对应IEC/IEEE 60079-30-1:2015的附录A;
——附录C对应IEC/IEEE 60079-30-1:2015的附录B。
本文件与IEC/IEEE 60079-30-1:2015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更改了表1中的章条,以与GB/T 3836.1—2021一致;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2900.35替换了IEC 60050-426(见第3章),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2900.83替换了IEC 60050-151(见第3章),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3836.1—2021替换了IEC 60079-0(见第3章、4.1、4.3、5.1.1、6.1、6.2),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3836.3替换了IEC 60079-7(见第3章),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5169.15替换了IEC 60695-11-3(见5.1.4),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15596替换了ISO 4582(见5.1.16),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16422.1替换了ISO 4892-1(见5.1.16),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用规范性引用的GB/T 16422.2替换了ISO 4892-2(见5.1.16),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增加可操作性;
——删除了关于1段和2段场所伴热系统要求的附录D,以与我国的爆炸性环境场所分类方法一致。
本文件做了下列编辑性改动:
——为与现有标准系列协调,将标准名称改为《爆炸性环境 电阻式伴热器 第1部分:通用和试验要求》;
——删除了表1中关于标准条款号的注;
——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关于ISO和IEC术语数据库地址的信息;
——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了关于3.41“伴热器”定义的注;
——术语和定义中删除了关于术语专业领域和来源的信息;
——删除了关于1段和2段场所伴热型式试验的附录E;
——用我国文件替换了资料性引用的国际文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防爆电机研究所有限公司、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十七厂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常州研究院有限公司、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阳中天防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军、李淑香、吕隆壮、李玲、翁杰、郝长海、毛文章、卫丹、张亚军、王腾蛟、孙景富、毕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4年首次发布为GB 19518.1—2004,2017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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