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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可燃气体和氧气探测器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 GB/T 20936.2—2024

  • 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4-03-15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T 20936.2—2024
  • 施行日期:2024-10-01

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可燃气体和氧气探测器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 GB/T 20936.2—2024-环安宝@法规宝

        GB/T 20936《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旨在确立各类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方面的基本要求,并提供应用方面的指南,采用分部分标准的形式,包括以下部分:

        ——第1部分: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

        ——第2部分:可燃气体和氧气探测器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

        ——第3部分:固定式气体探测系统功能安全指南;

        ——第4部分:开放路径可燃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

        我国于2007年~2009年采用IEC 61779系列制定了GB 20936《可燃性气体探测用电气设备》系列,分四个部分,分别规定了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不同测量范围的I类和Ⅱ类探测器的性能要求。

        随后采用IEC 60079-29系列进行了制修订,形成了新的GB/T 20936《爆炸性环境用气体探测器》系列,其中的GB/T 20936.1以原第1部分为主整合了原第2部分~第4部分,而GB/T 20936.2、GB/T 20936.3、GB/T 20936.4则为新制定部分(仅沿用原标准代号)。

        本次修订在采用IEC 60079-29-2:2015《爆炸性环境 第29-2部分: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和氧气探测器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主要技术内容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的修改。

        使用本文件宜了解下述情况。

        当可燃性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集聚导致可能对生命或财产造成危害时,可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探测器通过探测可燃性气体的存在并发出适当的声光报警降低危险。气体探测器也可以用于启动预防措施(例如,设备停机、人员疏散及启动灭火程序)。

        探测器也可用于监测低于燃烧下限的气体环境,低于燃烧下限的气体积聚也会使气体/空气混合物的浓度达到潜在爆炸水平。用于此目的的气体探测器性能要求在GB/T 20936.1和GB/T 20936.4中规定。固定式气体探测系统功能安全指南见GB/T 20936.3。

        然而,在可能出现可燃性气体的地方,仅靠探测器性能不能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探测器的正确选型、安装、校准和定期维护,以及对探测技术所受限制的了解,对需要达到的安全水平都有极大影响。只有通过全面可靠的管理,才能达到安全的目的。

        一些气体和所有液体(水除外)的蒸气都具有毒性,也会对生命造成危害。所有可燃性蒸气,即便浓度只是燃烧下限的很小一部分都可能有毒。GB/T 20936.1和GB/T 20936.4涉及的探测器不是专用防毒设备,如果人员可能暴露于有毒蒸气中,则通常需要附加个人保护措施。

        GB/T 20936.1和GB/T 20936.2所涉及的便携式探测器通常附加有特定有毒气体和贫氧气体探测器。用户需注意,一些其他气体或蒸气的有毒成分会造成轻微贫氧,使用的探测器可能探测不到,或者不能充分探测到该情况。

        GB/T 20936.1和GB/T 20936.4规定了特定可燃气体探测器的通用要求。这些部分针对上述内容提供必要的背景知识。

        本文件涵盖了气体探测从选型到持续维护全过程所需的所有功能。不同章条的要求适用范围不同,每一章尽可能独立。一些章条的内容虽有重复,但侧重点不同。

表1给出了执行典型任务的相关条款要求。

适用对象 定义 气体和

蒸气基

本特性

信息
  测量

  原理
  设备

  选型
气体释

放方式
固定式

气体探

测系统

的设计

和安装
便携式

和移动

式可燃

气体探

测器的

使用
对操作

人员的

培训
维 护 、

例行程

序、总

体管理

  控制
测量原

理(全

部细节)

(规范性)
环境

参数

(资料性)
功能(章条) 10  11  附录A 附录B
授权 十十十 十十十  
综合管理 十十十 十十十  
选型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设计工程/管理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安装工程/管理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安装、技术的 十十 十十十 十十 十十 十十 十十 十十
试运行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 十十 十十十 十十
运行管理 十十 十十十 十十 十十 十十 十十十 十 十 + 十十十
操作培训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十
使用/校准 十十十 十十十 十十 十十 十十十 十十 十十
修理 十十 十十十 十十   十十十 十十  
注 :“十十+”表示最合适;“十十”表示建议;“十”表示有用;“一”表示不适用。

        本文件提出如何确定维护和校准周期的建议。如果有通用或行业专用强制性规程,则这些规程作为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