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 10 部分:土孔钻探和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技术规范 DB4401∕T 102.10—2025
- 制定机关: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5-04-08
- 法规文号/标准号:DB4401∕T 102.10—2025
- 施行日期:2025-05-08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第 10 部分:土孔钻探和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技术规范 DB4401∕T 102.10—2025-环安宝@法规宝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设用地的开发与再利用活动日益频繁。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效防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加强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督管理制定本文件。
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层性质复杂、浅层含水层渗透性低,现行地质、水利部门的土孔钻探和地下水监测井建设技术规范,难以满足土壤低扰动钻探和监测井出水水清砂净的要求。为确保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及监测数据的质量,本文件以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基础,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系列标准、地质部门浅层钻探规程和监测井建设方面的科研成果,明确了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孔钻探和监测井建设的工作内容、方法、流程与质量控制等要求。
DB4401/T 102系列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分十个部分:
——第 1 部分规定了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技术要求;
——第 2 部分规定了编制土壤污染修复方案的技术要求;
——第 3 部分、第 4 部分和第 5 部分分别对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等土壤特征污染物监测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作出规定;
——第 6 部分规定了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工程环境监理的技术要求;
——第 7 部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内容等技术要求,明确地块是否需要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第 8 部分规定了广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的工作内容与工作程序等技术要求,以确定地块是否可以移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第 9 部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中污染物现场快速筛查的样品采集、样品现场快速监测等技术要求,辅助判断现场采样深度,确保监测结果的代表性,为地块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第 10 部分规定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修复、风险管控及效果评估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全过程中的土孔钻探和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的技术要求。
十个部分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不同方面提出技术和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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