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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有效期至2030-6-14)
- 制定机关: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公布日期:2025-05-12
- 法规文号/标准号:川建行规〔2025〕6号
- 施行日期:2025-06-15
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有效期至2030-6-14)-环安宝@法规宝
第四十三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在省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办公场所和受理窗口对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受理的范围、办理流程、法律依据、申报资料以及办理时限等内容进行公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单位可不再提供建设工程纸质图纸,优化为提供带有电子签章的PDF图纸。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特殊建设工程
2.其他建设工程分类管理目录清单(一般项目)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书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告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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