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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峡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至2030-6-12)
- 制定机关: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5-05-13
- 法规文号/标准号:潍峡管字〔2025〕3号
- 施行日期:2025-06-12
关于印发《峡山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有效期至2030-6-12)-环安宝@法规宝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5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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