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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14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公布日期:2014-10-09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50233-2014
  • 施行日期:2015-08-01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14-环安宝@法规宝

3.0.1  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  应有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各项质量检验资料;

    3  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4  当对产品检验结果有怀疑时,应按规定重新抽样并经有检验资质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3.0.2  当采用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应经试验合格并通过专业部门的技术鉴定,证明其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后方可使用。

3.0.3  原材料及器材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重新检验,并应根据检验结果确定是否使用或降级使用:

    1  保管期限超过规定者;

    2  因保管不良有变质可能者;

    3  未按标准规定取样或试样不具代表性者。

3.0.4  工程所使用的碎石、卵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的有关规定。预制混凝土构件、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及防护设施所使用的碎石、卵石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有关规定。

3.0.5  工程所使用的砂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 14684的有关规定。预制混凝土构件、现场浇筑混凝土基础及防护设施所使用的砂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的有关规定。

     2  不得使用海砂。

3.0.6  工程所使用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的有关规定。当采用其他品种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水泥应标明出厂日期,当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或保管不善时,应补做强度等级试验,并应按试验后的实际强度等级使用。

    2  水泥保管时应防止受潮。不同品种、不同等级、不同厂家、不同批号的水泥应分别堆放,标识应清晰,不得混用。

3.0.7  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3.0.8  预拌混凝土配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的规定。

3.0.9  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有关规定;

    2  不得使用海水。 

3.0.10  混凝土所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的有关规定。

3.0.11  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浇混凝土基础用钢材应符合设计规定及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有关规定。钢筋、地脚螺栓、插入式角钢(钢管)、接地装置等的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表面应无污物。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的规定进行检验。

3.0.12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12的规定,并应保证构件与构件之间、构件与铁件及螺栓之间安装方便。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有纵向及横向裂缝;

    2  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放置地平面检查时不得有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得超过0.05mm;

    3  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的缺陷。

表3.0.12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尺寸允许偏差表(mm)

     注:1  本表不包括环形混凝土电杆。

        2  裂缝不包括用肉眼不能直接明显看出的网状纹、龟纹。

        3  拉线盘的中心线位移是指拉线盘的U形环与图纸位置的偏差,底盘、卡盘的中心线位移是指安装孔及底盘圆槽的实际加工位置与图纸位置的偏差。

        4  L为对应的构件长度。

3.0.13  钢材焊接用焊条(焊丝)、焊剂等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型号、属性应与所焊接金属相适应。

3.0.14  角钢铁塔、混凝土电杆铁横担的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694的规定。

3.0.15  钢管杆塔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变电钢管结构制造技术条件》DL/T 646的规定。

3.0.16  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的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薄壁离心钢管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L/T 5030的规定。

3.0.17  环形混凝土电杆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混凝土电杆》GB/T 4623的规定。

3.0.18  导线的型号、规格、制造质量及检查、试验、包装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 1179、《型线同心绞架空导线》GB/T 20141的规定和设计技术要求。

3.0.19  采用镀锌钢绞线作架空地线或拉线时,其型号、规格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镀锌钢绞线》YB/T 5004的规定。采用其他架空地线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良导体架空地线时,其型号、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采用光纤复合架空地线时,其型号、规格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光纤复合架空地线》DL/T 832的规定。

3.0.20  金具的制造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T 2314和《电力金具制造质量》DL/T 768及其他相关标准的规定,验收、标志与包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金具试验方法  第4部分:验收规则》GB/T 2317.4的规定。

3.0.21  导线及金具连接使用的电力复合脂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复合脂技术条件》DL/T 373的规定。

3.0.22  绝缘子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盘形悬式瓷及玻璃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  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GB/T 1001.1和《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  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  盘形悬式绝缘子元件的特性》GB/T 7253的规定;

     2  有机复合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定义、试验方法及验收准则》GB/T 19519的规定;

    3  长棒型瓷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架空线路用长棒形瓷绝缘子元件特性》GB/T 26874的规定;

    4  架空地线用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地线用绝缘子》JB/T 9680的规定。架空地线用针式瓷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 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GB/T 1001.1的规定。

3.0.23  电力金具螺栓及杆塔螺栓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电线路杆塔及电力金具用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 284的规定。

3.0.24  工程使用的接地模块、降阻剂等接地降阻材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接地降阻材料技术条件》DL/T 38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