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14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公布日期:2014-10-09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50233-2014
- 施行日期:2015-08-01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14-环安宝@法规宝
7.1.1 杆塔组立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构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7.1.2 杆塔各构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有空隙时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
7.1.3 当采用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应与构件平面垂直,螺栓头与构件间的接触处不应有空隙;
2 螺母紧固后,螺栓露出螺母的长度:对单螺母,不应小于2个螺距;对双螺母,可与螺母相平;
3 螺栓加垫时,每端不宜超过2个垫圈;
4 连接螺栓的螺纹不应进入剪切面。
7.1.4 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立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方向应由内向外;
2)垂直方向应由下向上;
3)斜向者宜由斜下向斜上穿,不便时应在同一斜面内取统一方向。
2 对平面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顺线路方向,应由小号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穿入;
2)横线路方向,两侧应由内向外,中间应由左向右或按统一方向穿入;
3)垂直地面方向,应由下向上;
4)斜向者宜由斜下向斜上穿,不便时应在同一斜面内取统一方向;
5)对于十字形截面组合角钢主材肢间连接螺栓,应顺时针安装。
注:个别螺栓不易安装时,穿入方向允许变更处理。
7.1.5 杆塔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个别螺孔需扩孔时,扩孔部分不应超过3mm,当扩孔需超过3mm时,应先堵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锈处理,不得用气割扩孔或烧孔。
7.1.6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受剪螺栓紧固扭矩值不应小于表7.1.6的规定,其他受力情况螺栓紧固扭矩值应符合设计要求。螺栓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应更换。
表7.1.6 受剪螺栓紧固扭矩值
注:M24-250为8.8级螺栓的扭矩值。
7.1.7 杆塔连接螺栓在组立结束时应全部紧固一次,检查扭矩值合格后方可架线。架线后,螺栓还应复紧一遍。
7.1.8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8的规定。
表7.1.8 杆塔结构的允许偏差
注:悬垂杆塔结构倾斜不含套接式钢管电杆。
7.1.9 自立式转角、终端耐张塔组立后,应向受力反方向预倾斜,预倾斜值应根据塔基础底面的地耐力、塔结构的刚度以及受力大小由设计确定,架线挠曲后仍不宜向受力侧倾斜。对较大转角塔的预倾斜,其基础顶面应有对应的斜平面处理措施。
7.1.10 拉线塔、拉线转角杆、终端杆、导线不对称布置的拉线直线单杆,组立时向受力反侧(或轻载侧)的偏斜不应超过拉线点高的3‰。在架线后拉线点处的杆身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7.1.11 角钢铁塔塔材的弯曲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694的规定验收。对运至桩位的个别角钢,当弯曲度超过长度的2‰,但未超过表7.1.11的变形限度时,可采用冷矫正法矫正,但矫正后的角钢不得出现裂纹和锌层脱落。
表7.1.11 角钢塔材的弯曲变形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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