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14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公布日期:2014-10-09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50233-2014
- 施行日期:2015-08-01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14-环安宝@法规宝
9.0.1 接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9.0.2 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线连接;接地体的规格、埋深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9.0.3 接地装置应按设计图纸埋设,受地质地形条件限制时可按设计图纸做局部修改。埋设后应在施工质量验收记录中绘制接地体实际敷设简图并标示相对位置和尺寸。
9.0.4 水平接地体埋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遇倾斜地形宜沿等高线埋设;
2 两接地体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5m;
3 接地体敷设应平直;
4 对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埋设的特殊地形,应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
9.0.5 垂直接地体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9.0.6 接地体间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接前应清除连接部位的浮锈。
2 接地体间应连接可靠。
3 应采用焊接或液压方式连接。当采用搭接焊接时,圆钢的搭接长度不应少于其直径的6倍并应双面施焊;扁钢的搭接长度不应少于其宽度的2倍并应四面施焊。当采用液压连接时,接续管的壁厚不得小于3mm;对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20倍,搭接长度应为圆钢直径的10倍。接续管的型号与规格应与所连接的圆钢相匹配。
4 接地体的连接部位应采取防腐措施,防腐范围不应少于连接部位两端各100mm。
9.0.7 接地引下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顺畅美观,并便于运行测量和检修。若引下线直接从地线引下时,引下线应紧靠杆(塔)身,间隔固定距离应满足设计要求。
9.0.8 接地电阻的测量可采用接地装置专用测量仪表。所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设计工频接地电阻值。
9.0.9 采用降阻剂降低接地电阻时,接地槽尺寸及包裹范围应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采用接地降阻模块降低电阻时,应符合设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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