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50064-2014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公布日期:2014-03-31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T50064-2014
- 施行日期:2014-12-01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 GB/T50064-2014-环安宝@法规宝
5.3.1 线路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输电线路防雷电保护设计时,应根据线路在电网中的重要性、运行方式、当地原有线路的运行经验、线路路径的雷电活动情况、地闪密度、地形地貌和土壤电阻率,通过经济技术比较制订出差异化的设计方案。
2 少雷区除外的其他地区的220kV~750kV线路应沿全线架设双地线。110kV线路可沿全线架设地线,在山区和强雷区,宜架设双地线。在少雷区可不沿全线架设地线,但应装设自动重合闸装置。35kV及以下线路,不宜全线架设地线。
3 除少雷区外,6kV和10kV钢筋混凝土杆配电线路,宜采用瓷或其他绝缘材料的横担,并应以较短的时间切除故障,以减少雷击跳闸和断线事故。
4 杆塔处地线对边导线的保护角,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单回路,330kV及以下线路的保护角不宜大于15°,500kV~750kV线路的保护角不宜大于10°;
2)对于同塔双回或多回路,110kV线路的保护角不宜大于10°,220kV及以上线路的保护角不宜大于0°;
3)单地线线路保护角不宜大于25°;
4)重覆冰线路的保护角可适当加大;
5)多雷区和强雷区的线路可采用负保护角。
5 双地线线路,杆塔处两根地线间的距离不应大于导线与地线间垂直距离的5倍。
6 有地线线路的反击耐雷水平不宜低于表5.3.1-1所列数值。
表5.3.1-1 有地线线路的反击耐雷水平(kA)
注:1 反击耐雷水平的较高和较低值分别对应线路杆塔冲击接地电阻7Ω和15Ω;
2 雷击时刻工作电压为峰值且与雷击电流反极性;
3 发电厂、变电站进线保护段杆塔耐雷水平不宜低于表中的较高数值。
7 雷季干燥时,有地线线路在杆塔不连地线时测量的线路杆塔的工频接地电阻,不宜超过表5.3.1-2所列数值。
表5.3.1-2 线路杆塔的工频接地电阻
注:1 土壤电阻率超过2000Ω·m,接地电阻很难降低到30Ω时,可采用6根~8根总长不超过500m的放射形接地体,或采用连续伸长接地体,接地电阻不受限制;
2 变电站进线段杆塔工频接地电阻不宜高于10Ω。
8 有地线的线路应防止雷击档距中央地线反击导线,档距中央导地线间距应符合下列要求:
1)范围Ⅰ的输电线路,15℃无风时档距中央导线与地线间的最小距离宜按下式计算:
式中:S1——导线与地线间的距离(m);
l——档距长度(m)。
2)范围Ⅱ的输电线路,15℃无风时档距中央导线与地线间的最小距离宜按下式计算:
9 钢筋混凝土杆铁横担和钢筋混凝土横担线路的地线支架、导线横担与绝缘子固定部分或瓷横担固定部分之间,宜有可靠的电气连接并与接地引下线相连。主杆非预应力钢筋已用绑扎或焊接连成电气通路时,可兼作接地引下线。利用钢筋兼作接地引下线的钢筋混凝土电杆,其钢筋与接地螺母、铁横担间应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10 中雷区及以上地区35kV及66kV无地线线路宜采取措施,减少雷击引起的多相短路和两相异点接地引起的断线事故,钢筋混凝土杆和铁塔宜接地。在多雷区接地电阻不宜超过30Ω,其余地区接地电阻可不受限制。钢筋混凝土杆和铁塔应充分利用其自然接地作用,在土壤电阻率不超过100Ω·m或有运行经验的地区,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
11 两端与架空线路相连接的长度超过50m的电缆,应在其两端装设MOA;长度不超过50m的电缆,可只在任何一端装设MOA。
12 绝缘地线放电间隙的型式和间隙距离,应根据线路正常运行时地线上的感应电压、间隙动作后续流熄弧和继电保护的动作条件确定。
5.3.2 线路交叉部分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导线运行温度为40℃或当设计允许温度80℃的导线运行温度为50℃时,同级电压线路相互交叉或与较低电压线路、通信线路交叉时的两交叉线路导线间或上方线路导线与下方线路地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表5.3.2所列数值。对按允许载流量计算导线截面的线路,还应校验当导线为最高允许温度时的交叉距离,此距离应大于操作过电压要求的空气间隙距离,且不得小于0.8m。
表5.3.2 同级电压线路相互交叉或与较低电压线路、通信线路交叉时的
两交叉线路导线间或上方线路导线与下方线路地线间的垂直距离
注:括号内为至输电线路杆顶或全通信线路之交叉距离。
2 6kV及以上的同级电压线路相互交叉或与较低电压线路、通信线路交叉时,交叉档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交叉档两端的钢筋混凝土杆或铁塔,不论有无地线,均应接地。
2)交叉距离比表5.3.2所列数值大2m及以上时,交叉档可不采取保护措施。
3 交叉点至最近杆塔的距离不超过40m,可不在此线路交叉档的另一杆塔上装设交叉保护用的接地装置。
5.3.3 大跨越档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范围Ⅰ架空线路大跨越档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全高超过40m有地线的杆塔,每增高10m,应增加一个绝缘子,地线对边导线的保护角应符合本规范第5.3.1条第4款的规定。接地电阻不应超过本规范表5.3.1-2所列数值的50%,当土壤电阻率大于2000Ω·m时,不宜超过20Ω。全高超过100m的杆塔,绝缘子数量应结合运行经验,通过雷电过电压的计算确定。
2)未沿全线架设地线的35kV新建线路中的大跨越段,宜架设地线或安装线路防雷用避雷器,并应比一般线路增加一个绝缘子。
3)根据雷击档距中央地线时防止反击的条件,防止反击要求的大跨越档导线与地线间的距离不得小于表5.3.3的要求。
表5.3.3 防止反击要求的大跨越档导线与地线间的距离
2 范围Ⅱ架空线路大跨越档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跨越档在雷电过电压下安全运行年数不宜低于50a。
2)大跨越线路随杆塔高度增加宜增加杆塔的绝缘水平。导线对杆塔的空气间隙距离应根据雷电过电压计算确定。绝缘子串的长度宜根据雷电过电压计算进行校核。
3)根据雷击档距中央地线时控制反击的条件,大跨越档距中央导线与地线间的距离应通过雷电过电压的计算确定。
4)大跨越杆塔的地线保护角不宜大于一般线路的保护角。
5)宜安装线路避雷器,以提高安全水平和降低综合造价。
5.3.4 同塔双回110kV和220kV线路,可采取下列形成不平衡绝缘的措施以减少雷击引起双回线路同时闪络跳闸的概率:
1 在一回线路上适当增加绝缘;
2 在一回线路上安装绝缘子并联间隙。
5.3.5 多雷区、强雷区或地闪密度较高的地段,除改善接地装置、加强绝缘和选择适当的地线保护角外,可采取安装线路防雷用避雷器的措施来降低线路雷击跳闸率,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线路避雷器宜根据技术经济原则因地制宜的制订实施方案。
2 线路避雷器宜在下列地点安装:多雷地区发电厂、变电站进线段且接地电阻较大的杆塔;山区线路易击段杆塔和易击杆;山区线路杆塔接地电阻过大、易发生闪络且改善接地电阻困难也不经济的杆塔;大跨越的高杆塔;多雷区同塔双回路线路易击段的杆塔。
3 线路避雷器在杆塔上的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
1)110kV、220kV单回线路宜在3相绝缘子串旁安装;
2)330kV~750kV单回线路可在两边相绝缘子串旁安装;
3)同塔双回线路宜在一回路线路绝缘子串旁安装。
5.3.6 中雷区及以上地区或地闪密度较高的地区,可采取安装绝缘子并联间隙的措施保护绝缘子,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绝缘子并联间隙与被保护的绝缘子的雷电放电电压之间的配合应做到雷电过电压作用时并联间隙可靠动作,同时不宜过分降低线路绕击或反击耐雷电水平。
2 绝缘子并联间隙应在冲击放电后有效地导引工频短路电流电弧离开绝缘子本体,以免其灼伤。
3 绝缘子并联间隙的安装应牢固,并联间隙本体应有一定的耐电弧和防腐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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