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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50065-2011
-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公布日期:2011-12-05
- 法规文号/标准号:GB/T50065-2011
- 施行日期:2012-06-0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T50065-2011-环安宝@法规宝
8.3.1 作为总等电位联结的保护联结导体和按本规范第8.1.4条的规定接到总接地端子的保护联结导体,其截面积不应小于下列数值:
1 铜为6mm2。
2 镀铜钢为25mm2。
3 铝为16mm2。
4 钢为50mm2。
8.3.2 作辅助联结用的保护联结导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联结两个外露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体,其电导不应小于接到外露可导电部分的较小的PE的电导。
2 联结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外界可导电部分的保护联结导体的电阻,不应大于相应PE 1/2截面积导体所具有的电阻。
3 应符合本规范第8.2.1条第3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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