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数字化实验室建设规范 DB51∕T 1777—2025
- 制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25-05-07
- 法规文号/标准号:DB51∕T 1777—2025
- 施行日期:2025-06-07
中学数字化实验室建设规范 DB51∕T 1777—2025-环安宝@法规宝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DB51/T 1777—2014《中学数字化实验室建设规范》。与DB51/T 1777—201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所列的部分标准(见第 2 章,2014 年版第 2 章);
——修改“术语和定义”中“数字化实验室”(见第 2 章,2014 年版第 2 章);
——修改“基础设施”中“地面”要求(见 5.2.2.1,2014 年版 5.2.2.1);
——修改“基础设施”中“温度”(见 5.2.3,2014 年版 5.2.3);
——修改“基础设施”中“通风”(见 5.2.4、5.2.4.1,2014 年版 5.2.4.1);
——修改“基础设施”中“照明”(见 5.2.5,2014 年版 5.2.5);
——修改初中、高中数字化实验室设备、多媒体系统及网络设备配备要求(见表 1 和附录 A,2014年版的表 1);
——修改初、高中数字化实验室采集器、软件、通用器材、附件配备要求(见表 2 和附录 A,2014年版的表 2);
——修改初中、高中物理数字化实验室传感器配备要求(见表 3 和附录 A,2014 年版的表 3);
——修改初中、高中化学数字化实验室传感器配备要求(见表 4 和附录 A,2014 年版的表 4);
——修改初中、高中生物数字化实验室传感器配备要求(见表 5 和附录 A,2014 年版的表 5);
——修改初中、高中物理数字化实验室配套教具配备要求(见表 6 和附录 A,2014 年版的表 6);
——增加“术语和定义”中的“物理实践活动、化学实践活动、生物学实践活动”(见 3.2、3.3、3.4);
——增加“建设要求”中“方式”(见 5.1.4);
——增加初、高中理化生数字化实践活动(见附录 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归口、解释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自贡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阿坝州教学仪器设备站、南充市教育技术装备所、眉山市东坡区教体局学校后勤装备中心、成都市成华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服务中心、成都市双流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崇州市三江中学校、四川省眉山第一中学、四川省天府新区华阳中学成都市树德实验中学、绵阳南山中学双语学校、四川省阆中东风中学校、四川省乐山一中、四川省成都列五中学、成都市三原外国语学校、四川省德阳中学、四川优之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远大朗威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众森同越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国强、杨驰云、郑红梅、邢晓川、王锐、李大国、苟帮超、罗艺生、钟云、王智、袁延、杨兵、吴坚、王建、陈恋、张欢、代楠、廖兰清、何磊、黄偲、李德彬、刘勇、彭坤、魏俊、魏志军、刘勇、夏彪、张远海、章文、倪新双、余康军。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4年首次发布为DB 51/T 1777—201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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